主持人 由青岛市市司法局、青岛市律师协会与青岛新闻网法治频道联合推出《优秀律师网上面对面》栏目,岛城知名律师将陆续做客新闻网,对话广大市民,宣传法治理念,我们希望通过此栏目,搭建我市优秀律师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平台,让法律更加贴近社会和公众。本期,我们邀请了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毛洪涛律师,解答公众有关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主持人 大家下午好!毛律师已经来到访谈现场,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留言板 你好:
     我是一名协警,那天我和同事在路上看到一辆没钥匙的电瓶车,于是上去盘问。对方在不能马上出示有效发票的时候。我同事想把车子先推回所里让对方拿发票去所里领取。当我同事正准备把车子推回去的时候,对方忽然跑过来抢过钥匙推了我同事一下还大声的辱骂我们。我同事气不过把对方按倒在地。在按的时候由于地面不是很平整导致对方的牙齿撞到地面掉落1个第2个牙齿也掉了一半。鉴定的话可能轻伤的可能性很大。请问像这样的案子我同事是不是应该服刑事责任。


毛洪涛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你同事把对方按倒在地,导致对方牙齿掉落,应当属于伤害行为。能否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受害方的伤势是否经依法鉴定为轻伤或者轻伤以上,如果没有达到轻伤,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同事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民法通则》等规定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另外,作协警员无权扣押他人财物。
留言板 我公司7月25日解聘一部门经理。但是不想此人7月28日到一客户那收取了所欠5万元的货款,因为客户当时并不知晓此人已经离职,而此前一直是由此人负责收取货款的。但是这5万元只是由此人个人打了一张收货款的收条,并没有我公司财务部门的收据。
如今我公司在考虑如何维权的问题。因为此人7月28日已经不是我公司人员,所以是不是就不能按职务侵占罪去报案呢??还是按照诈骗罪去报案呢?但是如果按诈骗罪,受害者是被骗的客户,我公司可否报案呢??还是我公司还可以向客户要求偿付货款,而由客户向此人追偿呢??
毛洪涛 由于该部门经理在7月28日已经不属于你公司工作人员,因此,其行为无法涉嫌职务侵占罪。但是其隐瞒已经不是你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这一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你公司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不仅限于被骗的客户。关于你公司向客户偿还货款一事,对客户而言,该部门经理的行为已经构成表见代理,法律后果需要由你公司承担,故不建议通过民事程序向客户追偿。
江湖浪人 我有一个朋友别人欠他的钱,他叫这个人还他的钱这个人不还,我这个朋友就找人去打他,把他的头砍了一刀,手砍断三根筋。不过他是去自首的。我想请问下,我这个朋友要被判几年,要罚多少赔偿金? 
毛洪涛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这个朋友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你提供的被害人受伤情况,应当属于重伤,因此,本案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同时,《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你的朋友构成自首,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赔偿金的数额,根据被害人的伤情及恢复情况等多种因素确定,凭你提供的现有信息,无法具体确定赔偿数额。
留言板 人在宾馆上班,夜班上到年天明,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把灯关完了,钱和本人手机都锁好在抽屉,本人把钥匙放在床头的柜子里,而本人就睡在吧台,头朝抽屉的位置.本宾馆没有保安,值夜班是我们两个女孩,派出所还没破案,现在老板让我们赔钱说我们为什么不把钱锁保险柜里,就这个原因,,我们觉得冤.所以让我们赔,这个责任该不该我们赔 
毛洪涛 关于你们是否应当进行赔偿,应当具体考察你们在工作中是否有失职行为,比如工作的规章制度有没有要求必须把钱锁到保险柜里或者值班期间是否可以睡觉等规定,如果你们违反了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属于失职行为,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多少,应当综合本案其他情节进行判断,一般不是全额赔偿;如果你们正常工作无失职行为,第三人盗窃了财物,与你们没有关系,你们不必赔偿。
苍天呀大地 我因承包土地被张X非法侵占,用铲车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果园铲掉,我与张某索要培偿,经村委会成员说合答应把土地租给了张某,土地面积为3.12亩,租金和果树赔偿数为七万元,协议书张某答应土地手续全部由他办理,张某租地后还没有使用,政府租地修路占地,我土地被全部租用,以每年650元租。我不答应,结果把我抓了起来,并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批捕,整两个月,后取保侯审,经法院判定为不追究刑事责任。我想问的是,我已被批捕两个月看守所里做牢两个月,我应该怎么办?
毛洪涛 对未生效的判决,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你认为判决不正确或者不公平,你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者检察机关进行申诉。至于你在看守所羁押的两个月,如果法院判决你无罪,你可以请求国家赔偿。本案中,法院判决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应为免予刑事处罚),而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是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关于国家赔偿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智慧小慧 公司缺乏经营资金,能否通过民间借贷向多家借款给予利息回报,如借款数额大或户数多是否构成犯罪。另外想问下有没有非法集资的罪名,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谢谢
毛洪涛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相应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无非法集资罪这一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留言板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如果得不到被告赔偿,法院是否会对被告加刑?
毛洪涛 罪刑法定是刑法基本原则,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刑法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而不能无故对被告加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根据这一规定,被告人是否进行赔偿是酌定量刑情节,而非法定情节。因此,如果得不到被告赔偿,不存在对被告加刑的可能,但法院可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留言板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如果得不到被告赔偿,法院是否会对被告加刑?
毛洪涛 嘉宾回复:刑事附带民事
留言板 李某原为一公司财务人员,他将该公司账外账资料透露公司竞争对手,获取  利益,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毛洪涛 判断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看“公司账外账资料”的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公司账外账资料”不属于商业秘密,则李某不涉嫌刑事犯罪;如果李某透露给竞争对手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则还需要看其是否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是50万元以上,否则难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只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
绿色猫咪 理财公司要求客户将资金打入公司的帐户,公司代客户投资,承诺达到客户要求的最低回报率,理财公司这样大量操作业务是否可能构成金融犯罪,如可能构成是何罪名,要件是造成损失还是只要有行为就构成呢
毛洪涛 应看理财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包括此项业务,如果不属于其业务范围,则公司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非法经营罪。这两个罪名均要求造成损害后果。
留言板 朋友找人帮他办理工作,花钱5万,2年来只是让朋友等待,而没有准确的答复。但找的这个人还在,还能联系上,让他退钱,他也不拒绝,只是退钱的时间要商量。朋友现在很疑惑,不知道这人是真给自己办事还是用这样的借口问朋友借钱,或者就是骗钱。
现在咨询一下:这样的事,朋友能告他诈骗吗?(如果他无法提供确实是在帮忙办理工作的证明)朋友的目的其实就是让他尽快退钱,有什么好办法?谢谢!!
毛洪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要构成诈骗罪,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且客观行为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否则难以构成诈骗罪。再者,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若认为行为人构成诈骗罪,则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不能直接到法院告他诈骗。
浒苔之克星 这是我的一个亲戚,他驾驶一辆车在高速路的收费站,由于刹车突然失灵没有停住车,而使一人遇难,他当时立即送到医院抢救,可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将他刑事拘留,后交了保释金,成为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他积极配合赔偿,但因为案件审理时间太长,家 里又发生了很多事情,他离开了所在的市,准备处理完外地的事情在继续回来处理,可过了一段时间竟然上网通缉,他并不清楚,于是又被刑事拘留.民事已经赔了受害者18万,已经解决完了,受害者方已经撤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到什么程度呢?
我现在还能做些什么呢? 
毛洪涛 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民事赔偿仅仅是审判机关对行为人量刑的一个酌定情节。本案中,你亲戚的民事赔偿行为虽然已经完成,但并不等于说刑事责任已经承担,刑事责任的承担需要人民法院来确定。虽然受害人不予追究,但是本案并非自诉案件,因此,刑事诉讼依然会正常进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在审判中会考虑你亲戚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的情节,但具体判几年无法具体确定。
留言板 我有一位司机朋友与压货人一起将运送一批布料,中途压货人将部分布料(价值约8万)私自买掉,随后压货人逃跑在外地。事发当时司机也一时糊涂,随后接受压货人送的2000元现金(货物的卖价约为5万)。目前布料公司正在追究责任,请问此案中司机的责任会如何判定,会如何量刑?
毛洪涛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司机的责任无法判定,量刑情况更难确定。但有以下几点,律师进行提醒:一是司机的身份情况,例如是个体户、国有公司的司机还是私营企业的司机;二是布料的性质,属于国有财产还有私人财产;三是出售时,司机是否知道,还是事后将2000元给了司机?四是押货人的身份情况。更进一步而言,布料的用途也可以影响量刑,如布料系赈灾专用等。因此,希望这位网友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
7A89007U 陈某组织20余名凶手租用数辆小车前来店堂寻衅滋事,有10余人把守大门,还有人望风,陈带领数人冲到店内行凶,用铁畚箕、砖头、扫描仪等不停地对店主进行身体攻击,店主无处避身一直退到墙边,在墙边柜台上捞到一把20公分长的水果刀进行正当防卫,刺中陈某胸肋部,陈逃出门外倒地,其他凶手将陈送到医院后逃跑,陈已死亡。这不属于正当防卫吗?听说法律说是要将歹徒的凶器夺过来致凶手伤亡的才是正当防卫。
毛洪涛 将歹徒的凶器夺过来致凶手伤亡的才是正当防卫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该条第三款规定了法律意义上的“无限防卫权”,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如果当时行凶者确实“用铁畚箕、砖头、扫描仪等不停地对店主进行身体攻击,店主无处避身一直退到墙边”,即说明店主正在遭受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则店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songhongweiqd 朋友家里因房屋问题闹纠纷,父亲、姐姐和外甥经常一起打他;前两天,父亲、姐姐和外甥又将朋友打伤,并多处受伤,在医院缝了9针。这次朋友想起诉,这种情况构成犯罪了吗?最重的处罚会是怎样?
毛洪涛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即虐待罪,犯罪主体必须与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赡养关系,而且是在一个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的虐待行为,不能构成虐待罪,如果伤害的程度达到轻伤以上(需要鉴定)则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另外,只有家庭成员间经常性的虐待,才涉嫌构成虐待罪,偶尔一次的虐待不构成刑事犯罪。本案中,你朋友的家人经常打他,则行为人可能涉嫌虐待罪。
留言板 我的案子已经结案 我想去拿回保证金~  程序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我带齐了单据  当天去当天能拿回么?
毛洪涛 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退还及程序问题,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用以保证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逃避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而交纳的,因此,从情理上讲,应当退还。《公安部关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已采取的取保候审是否合法及应否退还已没收的保证金问题的答复》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也未故意重新犯罪,而被没收保证金的,没收的保证金应当退还。”尽管如此,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退还保证金的具体程序,因此,你需要向办案机关具体咨询。
留言板 请问保外就医期间可以干哪些事,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如经商、到单位上班等,如何规定的。
毛洪涛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宣布,在保外就医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二)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三)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四)进行治疗疾病以外的社会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五)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知原关押监狱及时收监:(一)骗取保外就医的;(二)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可以收监的;(三)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四)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五)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上述规定是关于保外就医的基本规定,如你所说的情况,属于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情形,应当收监执行。
留言板 您好.我今年17岁
因一次晚上朋友喝多酒在台球室打台球室与其他人发生碰撞.当时别人6个人.
我那朋友不服气 找了十来个人到台球室身上带了自家的菜刀.把对方一人砍成重伤 其他轻伤.
如果当时我在台球室门口等那我喝醉的朋友 我会有事么?
如果有事会判几年?
谢谢.

毛洪涛 如果如你所说,你仅仅是在门口等他,未参与实施上述行为,门口等待既不违法,也不犯罪。
留言板 请问一般的刑事拘留,有没有时限啊?如果在公安机关无法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应该多少天放人呢?如果有证据,要到法院起诉犯罪嫌疑人,到这时,能否同家人联系,联系律师?会不会有无限期的拘留及协助调查呢?
毛洪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因此,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拘留37天后,如果符合逮捕的条件,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则强制措施变更为逮捕。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后,法院会依法通知家属聘请律师,但被告人不能与家属进行联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存在无限期的拘留及协助调查。
留言板 前男友已未婚身份偏取信任向我借钱不还,后来知道他还未离婚,钱一直拖欠不还,现在人也逃逸了,我有借条,请问我可否到公安机关报案告他诈骗?

毛洪涛 本案中,他的行为是否涉嫌构成诈骗罪,关键看他向你借钱时是否有偿还的打算,即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你们之间的纠纷仅仅是民事借款纠纷;如果没有还的打算,则便具有了非法占有的意图,当然这也仅仅是构成诈骗罪的一个方面。另外,还要看他用身份证骗你时,是否就是为了向你“借”钱,如果是,则其行为的不法性和结果的侵害性相结合,便涉嫌刑事犯罪。
大西洋底来的银 毛律师你好! 我朋友因为涉嫌诈骗现已经被逮捕进入了侦察阶段,我知道现在是联系不到他本人也不能见面的,但是法律是规定可以通信的,我想咨询一下我写信给他他能收到吗?我不提案件是事情就说一些鼓励的话,他能看见吗?或者可以给我回信吗?我知道现在这个时候应该给他请个律师,但是他母亲实在是没有钱请律师,现在家里生活都困难了,所以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另外我想问一下在青岛请个律师像他这样的情况要多少费用?
毛洪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信自由权属于宪法性权利,犯罪嫌疑人也享有,因此,你可以给他写信,他也可以给你写信,但信件内容必须与案件事实无关,否则,信件将被看守所依法扣留。关于律师收费,需要到你所聘请的律师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留言板 我有个朋友他今年有16.17岁,应还小还不懂事,他叫他朋友拿出手机来玩玩.然后说你这个手机还挺不错的,借我打一下打着打着就走了大体就是这个这个算抢劫么?如果算会被判刑?然后被警察抓了去,都被送去监狱里了.他只有16岁会不会被判刑?
毛洪涛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你的朋友没有使用暴力等行为,强行当场夺取他人财物,因此,不应当涉嫌构成抢劫罪。此外,《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从客观方面来看,你的朋友虚构了借用假象,事实想占有,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但是诈骗罪的成立必须是数额较大,根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罪的起刑点至是2000——4000元,因此,其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还要看涉案手机的价值。如果构成诈骗罪,根据本案案情,结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行为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处,16岁需要对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留言板 在附加刑中的没收财产,罪犯的个人财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其以前盗窃来的,请问这些盗窃来的财产也是要作为罪犯的个人财产被没收,还是说要先联系失主,只有在联系不上失主的情况下才将这些盗窃来的财产没收,充入国库? 

毛洪涛 依法《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取得方式必须合法,非法行为不能产生所有权,盗窃来的财物系非法所得,不属于被告人的个人所有财产,因此,盗窃来的财物不能一并没收。而应当由司法机关按照程序进行处理,经依法认定为无主财产后,才上交国库。
留言板 刑事案件,受害方不起诉,检察院要不要起诉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如果应该起诉,检察院没有,那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起解决
毛洪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除该条款规定的自诉案件,其他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即使受害方不追究,检察院也要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另外,自诉案件由当事人自行起诉,检察院也可以不起诉。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jqk123 我的朋友因妨害公务罪被捕,我们向有关公安提出取保候审,公安未同意。请问,此罪的取保候审应具备何种法律条件?我们该如何办。
毛洪涛 《刑法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与拘留、逮捕并列,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不以罪名不同而有不同的程序,因此,无论涉嫌何种罪名,取保候审的条件及程序均是相同的。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需要由司法机关决定,司法机关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的,则不予批准。
留言板 我是一个农民工我在一个工地上工作与人发生口角被人打了几下当时我们的包头就说了几句带我去医院检查下
  检察出没有问题
  但是那个人来年个 道歉都没有没有
  我现在想请问下
  我可以报警告他故意伤人吗???
毛洪涛 你可以告他故意伤害,但其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需要根据多种因素具体判断。本案中,那个人把你打伤,应当属于伤害行为。如果你的伤情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则打你那个人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伤情达不到轻伤,那么本案仅仅属于普通的治安案件,打你那个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而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当然,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承担民事责任。
非人乔丹 您好,我一个朋友在前年犯了点小错误,被派出所拘留了10天。10天后释放.也留了指纹,照片,笔录等。她现在想办出国签证需要公安提供无犯罪记录,这样公安还会提供无犯罪记录吗?是否会留案底?谢谢.
毛洪涛 在刑事案件中,拘留系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且属于临时强制措施。你朋友被拘留10天应当属于行政拘留,而非刑事拘留,因此,其不属于不刑事犯罪记录,公安应当提供无刑事犯罪记录。
mary_zhang 朋友之间聚会饮后致深度醉酒,甲在无意识状态下将乙的鼻子咬伤。
乙被送医院治疗一月后出院经司法鉴定为轻伤,甲被公安部刑事拘留三日后取保候审。
在乙住院治疗期间,甲主动到医院探望并承担了乙的全部医疗、营养费用等,乙出院后双方达成协议甲主动对乙进行赔偿。
请问:1、该情况下是否可以对甲免予刑事处罚?
2、如乙需要后续整型(美容),双方在协议中已明确后续治疗费用由甲承担,公安部门能否对甲解除取保候审?
毛洪涛 第一、《刑法》第三十七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是否免除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刑事处罚,需要审判机关根据全案案情判决。本案中,你的朋友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应当作为司法机关量刑时应当考虑的酌定情节,对你的朋友从轻处罚,这种从轻处罚可能是在法定刑幅度内轻判,也可能是判处缓期,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二、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有两种情形:一是变更为逮捕或者监视居住;另一个就是撤销刑事案件,解除强制措施。本案中,双方协议解决,取得公安机关的认可,撤销刑事案件,不再依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你朋友的刑事责任,甲才会被解除强制措施。如你所讲,协议约定后续治疗费由甲承担属于协议内容的一部分,这一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解除对甲的取保候审。
留言板 敲诈人民币多少钱才够成犯罪,或者判刑!    数额不大,次数较多,4次!够成犯罪吗?
毛洪涛 《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敲诈勒索罪中要求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为10000元到30000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一体化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呈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多次累加计算敲诈勒索罪的数额,因此,次数较多,每次均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认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留言板 我的朋友前几天因为偷窃被抓,现在在派出所的,请问我能去看他吗?

毛洪涛 依照法律规定,亲属不可以.
貔貅甲 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在案发前,归还对我公司的借款,之后公安与法院分别以追赃的名义,将我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请问我公司该如何获得救济?
毛洪涛 被告人在案发前向你公司偿还的借款,如果你公司知道该款项系违法犯罪所得,仍然收受,那么你公司也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你公司并不知该款项系被告人犯罪所得,应当视为合法正常的偿还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你公司认为公安和法院对你公司的存款冻结不当,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反映,请求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以维护你公司的合法权益。
留言板 和一个租赁公司签了一个租赁合同,他的公司距离我很近,还是朋友介绍的,当时他公司有车,也有不少租赁器材,就和他合作了,他公司拉了我的有100万的货,后来又退回来有30万的货,到现在还有70万的货没有退,理由是他也让人家给骗了。租金也有20万了。他的公司也搬家了,车也卖了,他的家我也找不到,请律师到工商局也查不出他公司的法人和股东的地址,工商局说这是隐私。我也到法院起诉了,法院说传票无法送达。需公告送达,时间就是长一点。我就是赢了官司,找不到被告也没用呀?我已起诉了,再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能管吗?
毛洪涛 首先,通过民事程序起诉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刑事犯罪,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或者驳回起诉,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因此,你虽然起诉,仍可到公安机关报案。其次,从你反映情况来看,现有证据不足以说明租赁公司的人涉嫌犯罪。需要进一步提供证据。最后,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结果仍然可以公告送达。在判决生效后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留言板 哥哥给别人鼻梁骨达成线性骨折, 没有明显移位,按量刑标准是轻微伤,但对方可能通过关系,法医鉴定定为轻伤,要去派出所和解,对方要价太离谱, 我们应该怎么办?可以要求他们重新作法医鉴定么?怎么办手续,他们定为轻伤就是轻伤么?
毛洪涛 你可依法申请重新鉴定。在调解过程中,建议双方以法定赔偿额度为依据,上下浮动,力求达成一致,否则,致人轻伤以上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留言板 有个负责收费的员工,离职时带走我单位的8千元,一直不还,如果报案公安局方面够不够立案条件,如果不够立案起点,应该如何处理?急求,谢谢!

毛洪涛 青岛市公安机关对职务侵占罪执行的立案标准是人民币一万元,八千元不够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不予立案。你公司可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追索此八千元。
留言板 受人者在警察的记录口供过程中,说了一些与事故不属实的回答!继而在口供里画了押,那么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画押的是受害人.是一个未成年人!
毛洪涛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在询问(讯问)当事人时,如果当事人系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其次,关于其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关键要看其主观目的,以及与其年龄、智商是否相适应。
留言板 现在警察把人抓到了这人现在才17岁孩子太小了,我不想让他做牢~我现在想通过你门了解一下!现在案已经成立了!还能不能私了很急! 

毛洪涛 建议把涉嫌的罪名及基本案情作简单描述。
yycao 我的一个朋友与他人喝酒后抢了别人300元钱,目的是想再喝酒,他是主犯,公安以寻衅滋事罪提请批捕,检察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他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吗,其他人是我的朋友带领公安去抓的,是否算立功,应如何量刑
毛洪涛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的朋友涉嫌抢劫罪。带领公安机关抓捕,应当构成立功表现。量刑应当在三年到十年之间,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ilala 我一个亲戚的孩子在我不知情情况下,窃取我们家钱财构不构成犯罪?--希望能回答我。补充一下,孩子今年已经满18了,窃取现金9000多元,谢谢
毛洪涛 应当构成盗窃罪,但亲戚之间的这种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yzppt1980 我的一个朋友为了图便宜买了3两黑车,卖了两辆,后来案子犯了被抓了起来,这车他也是从别人手里买的,并不知道车的来历,而且卖他车的人也是买的别人的车,(也就是说我的朋友买的车也可以解释为,小偷卖给一个人。然后在我的朋友在买的。)3辆车的总价值应该在10万元左右。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或者是判刑应该判多年?判缓刑的几率有多大?
毛洪涛 《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规定:“机动车交易必须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市场或合法经营企业进行,其交易凭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证盖章后办理登记或过户手续,私下交易机动车辆属于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明知是赃车而购买,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明知是赃车购买的,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明知是赃车而介绍买卖的,以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共犯论处。”此外,购买机动车辆而不到正规交易场所购买,很难说自己不知道是赃车。如果你朋友确实知道,则其行为应当涉嫌刑事犯罪。至于判刑几年及是否判缓刑需要根据本案案情综合判断。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毛律师不能一一回答所有网友的问题,如有进一步的问题,请登陆新闻网法治频道,向其他律师咨询。